seisina facit stipitem

seisina facit stipitem

〈英〉占有创制家族继承 1833年之前,不动产的无遗嘱继承要从最后一个占有者算起,1833年《继承法》〔Inheritance Act〕之后则要从最后一个买者开始算起,而该买者是通过购买而非继承获得对该不动产的占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黎川,在一家顶尖澳洲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擅长翻译涉及工业与制造业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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