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tus praediorumglossary / servitus praediorum, 地役权 servitus praediorum〈拉〉(罗马法)地役权 指为他人的便利而于土地上设定的负担或为自己特定土地的便利而利用他人特定土地的权利。 词条贡献者 专业法律翻译郭敏,毕业于欧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复杂保险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easement EASEMENT, 地役权 easement n. 地役权 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成立须有需役地〔dominant tenement〕与供役地〔servient tenement〕的存在,二者一般是毗邻的,但并不以此为限,即使两地并不相连,也可设定地役权。地役权中最主要的一般为通行权、用水权等。
service real service real, 地役权 service real 地役权 大陆法用语,指一项地产对另一项地产所应享有的用益权,也指为一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或便利而在他人土地上从事某一行为的权利或享有的特权。 (→servit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