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e-reeveglossary / SHIRE-REEVE, 郡行政司法官, 郡长 shire-reeven. 〈英〉郡行政司法官;郡长(=sheriff)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Pablo,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涉及高端品牌及消费品领域的法律文件。
high sheriff HIGH SHERIFF, 郡长 high sheriff 〈英〉郡长 每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指任一人出任,该职位历史悠久,意义重大,由包括御前大臣在内的一些高级法官组成的会议提名三个合适的人选,然后由国王指定。维持国王和平是郡长的主要职责,为此他要取缔非法组织,镇压反叛,拘捕罪犯,防御外敌入侵等。另外他还要安排和参加巡回法官的开庭,并执行法庭的各种命令。郡长过去所享有的大部分民事和刑事管辖权现已移交给了常规的法庭,但仍保留了某些重要的司法和行政职能。郡长可指派副手代行其职责。 (→sheri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