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t processus

stet processus

〈拉〉合意中止诉讼 旧时普通法法院的做法,指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法院在案卷上作出记录,以中止诉讼的继续进行,具有类似判决的性质。如果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为中止诉讼之决定。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大智,毕业于美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复杂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