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render of copyholds

surrender of copyholds

(英格兰古法)公簿地产权的放弃公簿地产权在理论上是一种依照领主意志保有〔tenancy at will〕的地产,不能由保有人自行转让,因此这种地产权不能按照普通法规定的方式予以转让,而只能采用「放弃」〔surrender〕的方式。程序如下:意欲转让其地产权的公簿地产保有人依据地产所处庄园之习惯在庄园内的习惯法法庭〔customary court〕上将象征土地的木棒、稻草、手套或其它物品交于领主或其管家或者是领主指定的人,然后再由领主将该土地转封给另外一个人,完成实质上的土地转让。 (→surrender; copyhold)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筠怡,毕业于法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产品责任与集体侵权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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