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it relocation

tacit relocation

(租约等的)默示续期 常用于大陆法或苏格兰法中,当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未表示其终止合同之意图时,则推定当事人已达成续期租赁之合意,但续期不得超过一年。对于某些僱佣合同亦适用之。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晓琳,国际知名商学院金融专业,专注翻译各类与金融服务与投资管理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