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Napoleon
Code Napoleon 〈法〉《拿破仑法典》 这是指1807年拿破仑一世统治时对1804年法国民法典所赋予的名称。1870年以后,拿破仑法典几经修订,就一直被正确地称为法国民法典。此外,拿破仑还主持制定了民事诉讼法典(1806年)、商法典(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1808年)和刑法典(1810年)。 (→Code Civil)
Code Napoleon 〈法〉《拿破仑法典》 这是指1807年拿破仑一世统治时对1804年法国民法典所赋予的名称。1870年以后,拿破仑法典几经修订,就一直被正确地称为法国民法典。此外,拿破仑还主持制定了民事诉讼法典(1806年)、商法典(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1808年)和刑法典(1810年)。 (→Code Civil)
Napoleonic Code (常用复)《拿破仑法典》 一个非正式用语,指在法国拿破仑时代由拿破仑提议通过的诸法典的总称。法语即为Code Napoleon。它包括1804年的《民法典》〔Code Civil〕、1806年的《民事诉讼法典》〔Code de Procedure civile〕、1807年的《商法典》〔Code de Commerce〕、1810年的《刑法典》〔Code Penal〕和1811年的《刑事诉讼法典》〔Code d』instruction criminelle〕。尽管当时法国的法律体系中尚有其他一些不甚重要的法典,但不包括在拿破仑法典体系之中。有时,亦把其中的《民法典》单称为《拿破仑法典》〔Napoleonic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