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eficium ordinis
beneficium ordinis 〈拉〉(罗马法)〈苏格兰〉先诉抗辩权 指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在向其追索之前,应首先诉诸主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beneficium ordinis Read More »
beneficium ordinis 〈拉〉(罗马法)〈苏格兰〉先诉抗辩权 指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在向其追索之前,应首先诉诸主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beneficium ordinis Read More »
discussion n. (1)讨论;商讨 (2)先诉;(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指债权人在对保证人追索之前,应当先行对主债务人用尽所有救济。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先诉抗辩权〔benefit of discussion〕。这种做法源于罗马法,目前主要见于大陆法系。在苏格兰法中,这种特权于1865年被取消,但当事人可以明示方式约定授予该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