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rta divi pii
quarta divi pii 〈拉〉(罗马法)比乌法四分之一;养子女的继承份额;财产的四分之一 古罗马皇帝安东尼·比乌〔Antoninus Pius〕时期制定的法律。它要求立遗嘱人依法将其财产的1/4份额,遗留给他所收养过并已脱离其父权或者被不公正地取消继承权的子女。
quarta divi pii 〈拉〉(罗马法)比乌法四分之一;养子女的继承份额;财产的四分之一 古罗马皇帝安东尼·比乌〔Antoninus Pius〕时期制定的法律。它要求立遗嘱人依法将其财产的1/4份额,遗留给他所收养过并已脱离其父权或者被不公正地取消继承权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