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 of sale
bill of sale 卖据;卖契 将财产所有权或动产绝对地或通过担保方式转让给他人的一种契据。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指将动产如设备、马匹、商品存货等的卖据进行抵押以作为债的担保,当债务清偿后,受让人依约定将卖据返还让与人。与质押或典当不同的是,动产的占有并不转移到让与人手中。英国1878年《卖据法》〔Bills of Sale Act〕规定了这种卖据,要求在卖据成立后7日内向伦敦高等法院的中心办公室〔Central Office of the Supreme Court〕提交卖据和保证可以执行卖据的宣誓书,以防止让与人以秘密卖据对受让人进行欺诈。在1882年《卖据法》中,则强调了对卖据让与人的保护。在现代商业交易中,该词也被称为发货单、销售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