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inguis
bilinguis 双语制的;使用两种语言的 在旧时英格兰法中指由部分英国人和部分外国人共同组成的陪审团,也常称为双语陪审团〔jury de medietate linguae〕或派别陪审团〔party jury〕。它适用于英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民事诉讼中。根据1825年的《陪审团法》〔Juries Act〕,法院在审理外国人被指控犯有重罪或轻罪的案件时,如该外国人要求,在能够找到足够外国人的情况下,可指示郡长召集一半为外国人的陪审团。自1870年以后,外国人被视同为英国本国人一样受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