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nt
invent v. 发明;创造 指通过独立的研究和实验,设计、发明和制造以前不知或不存在的事物。尤指机器、器械及各种可取得专利的发明。
device n. (1)发明;设计 (2)发明物;机械装置 (3)计划;谋略 (4)诡计;恶谋 (5)诈欺;欺骗;虚假 例如,公共选举中在选票上使用图案、纹章等任何标识。 (6)标志牌罢工者将之置于僱主企业所在地,为阻止其他工人进行工作所用的布告、旗帜等。
invention n. 发明 在《专利法典》〔Patent Code〕上,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创造新事物的行为或过程;另一种是指由该行为或过程而形成的创造物。就后者而言,各国专利法对之规定亦有所不同,如美国1952年《专利法典》〔Patent Code〕规定,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是指新颖而有用的制造方法、机器、制造品、物质的组成,或者对它们的新颖而有用的改进。通常,发明是发明人的一项思想,能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领域的某个具体问题。实际上,确定发明的含义应与其可被授予专利性〔patentability〕相结合,即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要求,从而成为可授予专利的发明〔patentable invention〕。 (→patent; improvement on invention; patentable inv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