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

presence of the court

presence of the court (在)法庭上;当庭 指与法官或其他法庭官员在一起或者与他们非常靠近的情况。在藐视法庭罪的认定中,如果某一行为是在法官或法庭上其他人员的视线以内实施的,且意图在于使法庭活动中断,该行为即是当庭实施的行为。有的法院裁决认为对该词应作宽泛的解释,「the court」应当包括法官、法庭〔courtroom〕、陪审团、陪审团室,以及由它们构成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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