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 arms
royal arms 〈英〉皇家纹章 专用于君主的纹章标识。在英格兰,皇家纹章是一枚盾形徽,第一个和第四个角是英格兰纹章,第二个角是苏格兰纹章,第三个角是爱尔兰纹章。根据1938年《商标法》〔Trade Marks Act〕的规定:「任何人未经陛下的允许,在商业、贸易、职业中使用了皇家纹章(或与之近似的意在进行欺骗的纹章)并导致他人相信其经过了授权,或者任何人未经陛下或王室成员允许,在商业、贸易、职业中使用了任何设计、标记或称号并导致他人相信其被陛下或王室成员僱用或向他们提供货物,则任何被授权使用这些纹章、设计、标记或称号的人,或者经内廷大臣〔Lord Chamberlain〕授权的人可对其提起诉讼,如果该节的规定未被解释为将影响包含上述纹章、设计、标记或称号的商标所有权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则前述未经允许的使用人将被禁止继续使用。」1949年《专利法》〔Patent Act〕规定:「根据本法的专利授权不能被认为授权专利权人使用皇家纹章或将之置于任何专利物品上。任何人未经陛下的允许,在商业、贸易、职业中使用皇家纹章(或与之近似的意在进行欺骗的纹章)并导致他人相信其经过了授权,因此,在并无针对他的诉讼程序的偏见的情况下,如果该节的规定未被解释为将影响包含上述纹章的商标所有权人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则前述未经允许的使用人将根据1938年《商标法》的规定被即时裁定处以不超过20英镑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