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罪

arson

arson n. (1)(普通法)放火罪;纵火罪 恶意焚烧他人的住宅或宅第内附属建筑。本罪构成要件有4个:1犯罪对像为住宅或附属建筑,犯罪客体为居住安全而非财产所有权;2焚烧的住宅或附属建筑为他人所有。如果该住宅或附属建筑物为自己所有,则不构成放火罪,但如果焚烧该住宅或附属建筑有危及四邻安全之虞的,则构成烧房罪〔house-burning〕;3在客观方面实施了焚烧行为;4在主观方面是恶意的。如果过失引起火灾烧燬了住宅的,则不构成放火罪。 (2)(制定法)放火罪;纵火罪 在现代成文法中,指恶意焚烧他人的或者自己的财产。在美国,《模范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规定,旨在毁坏他人房屋或使用中的建筑物,或者为骗取财产保险金而毁坏或损害自己或他人的财产,而实施点火或者引起爆炸的,构成二级重罪。有些州将放火罪分为3个等级:一级放火罪指夜间放火烧住宅;二级放火罪指夜间放火烧有波及附近住宅之虞的其他建筑物;三级放火罪指一级二级以外的放火罪,或者为骗取保险金而点燃自己或他人的财产。放火罪属财产罪,如果放火者明知房屋内有人居住或者可能有人居住,而仍实施焚烧行为的,则构成放火罪的加重情节。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同时构成杀人罪。至于是谋杀罪,还是非预谋杀人罪,则视具体案情而定。在英国,1971年《刑事损害法》〔Criminal Damage Act〕取消了普通法上的放火罪,而代之以制定法上的放火罪。它规定,对纵火罪可以判处终身监禁,但没有危及他人生命故意的放火罪可以适用简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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