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rise
apprise v. (1)教;教授;教导 (2)(正式)通知;告知 (3)估价;鉴定(价值)
probation n. (1)鉴定;检验;验证(→probate) (2)试用(期) (3)缓刑 现代各国的缓刑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的缓期宣告制,指法院经审判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后,暂不作有罪宣告,而在一定期限内交有关机关对被告人进行监督考验,视被告人是否遵守所规定的条件决定是否作有罪宣告。这一制度最初为英国法官所倡导,但作为替代监禁的行刑制度,最早采用于美国的波士顿,1878年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议会正式将这一做法制定为法律。后又为欧洲各国纷纷倣傚,但又稍有不同。在欧洲大陆实行另外一种缓刑制度——缓期执行制,即法院经审判确定行为构成犯罪后,作有罪宣告,且宣告刑罚,但有条件地不执行刑罚。
appraisal n. (1)鉴定;评估;估价 对各种资产,如房屋、文学作品等,或对负债、义务的价值进行鉴定评估。鉴定评估过程中要考虑无利害关系的专家的意见,而不是受明显的市场交易影响。在公司法中,为保护小股东利益,在小股东对公司兼并等重大交易有异议时,法院可通过估价程序对小股东股份进行估价,公司应按法院确定的价款以现金对股东进行支付。 (→appraise; appraisal remedy) (2)评估报告;估价书 亦作appra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