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ship
township n. (1)〈英〉镇区 在英国宪法史上指与堂区相一致的地方政府单位;又指镇〔town〕的区,十户区或村邑〔vill〕,或包括一个小镇的地区。 (2)〈美〉县区 主要是在美国东北和中北部地区设立的政府单位,它是县〔county〕下属单位,通常是36平方英里(大约93平方公里)的区域。有时用civil township将其与6英里见方的测绘区域congressional township相区别,在后一情况下,它并不是一个政府单位。有些州以新英格兰诸州的镇民会议〔town meeting〕为模式设立有县区会议〔township meeting〕,负责征收税款、拨款、制定规则和作为县区的决策机关。县区委员会〔township board〕,无论是选任的还是委任的,一般都有权任命某些官员和行使其他行政职能。如果没有县区会议,县区委员会通常就是县区的决策机关。在一些州的县区里,有一位主要的行政官员,通常称作监督人或受托人〔trustee〕。其他县区政府官员一般包括办事员〔clerk〕、司库〔treasurer〕、确定税款员〔assessor〕、道路监督员〔road commissioner〕和民众救济监督员。县区的职能相当广泛,但其主要职能一般是维护地方道路和管理民众救济。20世纪下半叶,美国的县区体制作为地方政府单位已日渐削弱,有些地区则已取消,其职能转移给县。 (3)〈美〉(美国政府测绘中)六英里见方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