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right
legal right (1)法定权利;法律上的权利;普通法权利 指法律所创设或法律上可获承认和执行的主张或权利;该词在历史上指由普通法法院承认的权利。 (→equitable right) (2)〈苏格兰〉法定遗产请求权 指无论死者是否留有遗嘱,死者的生存配偶及/或子女所享有的分配其遗产之权。1964年以前,鳏夫对于其妻所遗之可继承不动产享有亡妻遗产继承权〔curtesy〕,对于动产享有未亡人遗产份额权〔jus relicti〕;寡妇对于其夫所遗的可继承不动产享有亡夫遗产继承权〔terce〕,对于动产享有未亡人遗产份额权〔jus relictae〕。子女对于父母所遗之动产享有特留份继承权〔legitim〕,1968年后,亲属关系更远的其他后裔也享有这种特留份继承权。法定遗产请求权不因剥夺继承权或将所有财产留给他人而被排除,但能通过权利人的放弃或清偿〔satisfaction〕——即订立一项遗嘱条款代替法定遗产请求权——而被排除。忽略法定遗产请求权的遗嘱仍为有效,但在请求权范围内可对之提出异议。1964年前,法定遗产请求权还可针对离婚配偶的财产行使,如同该配偶业已死亡。 (→curtesy; terce; jus relicti; jus relictae; legit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