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 Catholic
Roman Catholic (1)罗马天主教徒 承认罗马教皇权威的基督徒,归属罗马天主教。 (2)罗马天主教 也称罗马公教。1054年基督教东西两派正式分裂,东派教会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称为东正教;西派教会以罗马为中心,即天主教。中世纪时天主教在西欧各国社会中占统治地位,享有法定特权。宗教改革后从中分裂出诸多新教宗派,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信奉天主教的信徒占少数,被称为教皇至上论者〔papist〕、不从国教者而遭到迫害。禁止天主教的制定法有数量极多的刑法法规,甚至包括死刑,此外天主教徒还遭受了无民事行为能力〔civil disabilities〕的待遇。从17世纪开始天主教徒逐渐获得一些宗教信仰权利,18世纪英格兰和苏格兰分别颁布解除法〔Relief Act〕,免除以前的法规所规定的刑罚,并允许天主教徒行使某些自由活动权。1829年英格兰的《天主教解禁法》〔Catholic Emancipation Act〕赋予天主教徒投票权和参加议会的权利,并允许其担任公职和军事职务。1926年的解禁法则进一步清除了几乎所有残留的针对罗马天主教徒的刑法法规和剥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令。现代立法和判决像对待其他宗教一样平等无差别地对待并承认罗马天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