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ty-Nine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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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三十九信条或「教条」》;《三十九纲要》 英格兰国教会最根本的信仰纲要,于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Ⅰ〕时修订,集原有信条之大成,合并及改正了亨利八世〔Henry Ⅷ〕1536年的《十信条》、爱德华六世〔Edward Ⅵ〕1538年的《十三教条》及1553年的《四十二信条》。1571年被坎特伯雷教牧人员代表会议〔Convocation of Canterbury〕通过。信条主要针对当时各派间所争议的各项教义问题,规定英格兰国教会的观点,其中强调了国家和国王对教会的权力。按照当时法律规定,所有神职人员均要在信条上签名,表示遵从的意愿,并剥夺反对信条教义的神职人员的资格,它既是信徒们对宗教的誓约——信条,也是宗教对信徒们提出的要求和指示——教条。(=Articles of Faith)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Henry,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企业管治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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