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cket-of-le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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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英格兰古法)假释许可证 根据罪犯的良好表现,在宣告刑期未满之前,按照特定条件签发许可证,释放罪犯。如果罪犯在假释期间从事违法活动,将重新投入监狱服刑。1853年法规定以劳役刑代替流放刑,在罪犯服劳役期间可获该证而得到自由。实践中1853年法案没有被严格地遵照实施,假释或多或少地被滥用。于是1864年法规定获得该证须经更严格的程序,并且加强了对获释后的罪犯的监督。该规定也适用于殖民时期被流放到澳州的罪犯。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徐玲,知名法学院保险法专业,专注翻译各类与保险追偿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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