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have and to hold

to have and to hold

取得并持有 为土地转让契据中的习惯用语。「取得」〔to have〕一词指所有权的转移〔habendum〕;「持有」〔to hold〕一词指占有的转移〔tenendum〕。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Scott,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豪华住宅买卖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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