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t
n. (1)侵权行为 该词原为法文,并最初源于拉丁文「torquere」(其英文含义为「twist」)和「tortus」(其英文含义为「twisted」,「crooked」或「wrested aside」),原义为「扭曲」、「弯曲」。其在法律上的通常含义是指侵犯法律规定而非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导致诉权产生的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故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及犯罪行为相区别。违约行为〔breach of contract〕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产生的,侵权行为通常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而与合同或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但现代侵权行为法中也包括恶意违约之诉〔action for bad faith breach of contract〕,有时侵权行为亦与合同债务相关或者就同一事实而产生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即发生诉权的竞合。在普通法上,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有着相同的起源,但现在两者存在诸多区别。犯罪所侵犯的是国家主权所追求的公共利益,而侵权行为所侵害的则是被侵害人所追求的私人利益。普通法上的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可以作为侵权行为被起诉的,反之则不然。从历史上看,在英国并不存在侵权责任〔tortious liability〕的一般原则,而是由王室法院对不同种类的损害行为给予不同的救济,因此侵权行为法涉及各种被承认的不法行为,并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与程序。至今侵权行为法仍是法院对于法律上的不正当损害给予救济,尤其是损害赔偿救济的不同情况的汇集,而不是可以适用于各种案件的一般责任原则。一般而言,侵权责任取决于以下要件:被告的作为或不作为、被告对法定义务的违反及对法律授予原告的权利的侵犯、对原告造成的可预见的损害。但并非所有的损害都是可起诉的,例如不可避免事件或者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而且侵权责任中的金钱性后果亦可转由责任保险〔liability insurance〕来承担。侵权行为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分类,例如可以分为涉及故意、过失或严格责任的侵权行为;或者分为对个人(例如侵害人身的过失行为)、家庭(例如不法致死)、名誉(例如口头诽谤或书面诽谤)、财产(例如侵入土地或其他财物)、经济权利(例如欺诈、引诱违约)等造成影响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杂类的侵权行为,例如合谋。侵权行为的通常救济方式就是对于所造成的损害给予金钱损害赔偿,而在人身伤害或不法致死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金时可能涉及许多复杂因素。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妨害〔nuisance〕,则须给予禁制令方为适当之救济。 (2)(复)侵权法;侵权行为法 指用以处理侵权行为的一个法律分支。亦写作「law of torts」或「tort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