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fair dismissal

unfair dismissal

〈英〉不公正解雇 自1971年开始,任何行业的僱员在被不公正解雇时都可以向工业法庭〔industrial tribunal〕起诉以寻求救济。它本是普通法上的不法解雇〔wrongful dismissal〕损害赔偿请求的补偿,但实际上已在很大程度上将之替代。僱主必须说明与僱员从事其工作所需的能力和资格或僱员的行为相关的解雇原因,或者僱员过剩以及其它实质性的正当理由。僱主所面临的问题还在于要使法庭确信僱主的解雇行为是合理的。除上述因素之外,因参加工会而被解雇是不公正的,因拒绝参加工会而被解雇则是公正的。因参加罢工而被解雇并非不公正,除非对其他僱员区别对待。因此,这一立法规定使僱主非常难于解雇那些不胜任的、懒惰的、制造麻烦的僱员而不承担责任。(→wrongful dismissal)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ulie,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欧洲通信法规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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