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form Crime Victims Reparations Act

Uniform Crime Victims Reparations Act

〈美〉《统一刑事被害人赔偿法》 规定对暴力犯罪案件中的被害人实行国家赔偿制度的一部示范法。各州可自主决定适用其全部或一部分。依该法,被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痛苦〔pain and suffering〕及不便〔inconvenience〕,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内。如受伤害者已从别的来源获得赔偿,则应从上述国家赔偿金中扣除。此外,该法还对国家可支付人身伤害赔偿金的最高额度作了参考性的规定。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Gary,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公共政策与战略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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