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U.N.E.F.

United Nations Emergency Force/U.N.E.F.

联合国紧急部队 联合国全权指挥下的一支负有维持和平使命的武装力量,但并非联合国宪章第43条所规定的联合国部队。它的派遣和撤离须经接受派遣国的同意。该部队由各国提供的人员组成,但仅效忠于联合国。其主要作用为代表联合国分隔交战各方,并促成争端的和平解决。作为一支中立力量,它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且仅在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器。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Andrew,欧洲名校国际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国际税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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