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d for vagueness doctrine

void for vagueness doctrine

〈美〉模糊(条款)无效原则 该原则出现于19世纪中期,最初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有关动产或不动产权利的契据或其他文件,意指如果契据或文件中所指的财产未被充分确定,或其他某些关键性的条款表述模糊,该文件将因此而被宣布无效。直到20世纪初期,该原则才被用于指制定法。这也是其目前最通常的含义,指如果立法确立了某项要求或某种刑罚,但其表述却如此模糊,以致一个理性的人不能从其文字规定中看出其明确地要求什么,或什么样的行为才应受处罚,那么该制定法将因违背正当程序原则而被法院宣布无效。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陈鹏,毕业于国内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全球贸易及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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