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untary exposure to (unnecessary) danger

voluntary exposure to (unnecessary) danger

自愿冒险行事 明知存在危险而自愿冒着不必要的危险行事。该危险须以明知或可期待为限,该行为须以自愿为限。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Lynn,知名国际商学院金融专业,专注翻译各种与贷款人责任及其他银行业与金融机构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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