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 of consideration

want of consideration

对价的欠缺 在一般合同法中,指就某一合同完全缺乏任何有效的对价。它与「对价的灭失」〔failure of consideration〕有所不同,后者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合意时对价存在,后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未履行允诺而致该对价丧失价值或不复存在。 (→failure of consideration; sufficient considera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ohnny,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劳动、雇佣和福利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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