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it of supervisory control

writ of supervisory control

〈美〉监控令 一种仅为纠正低级法院在其管辖权范围内所作的错误裁判而签发之令状。该令状适用于缺乏上诉救济或上诉救济并不充分且该错误裁判导致重大不公之情形。它具有控制初审法院诉讼进程的简易上诉〔summary appeal〕之性质,在必要时它阻止审理不当〔miscarriage of justice〕,也可用来制止夸大的和无谓的诉讼。这种令状的功能是使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可以控制低级法院的诉讼进程,这些法院虽在其管辖权范围内进行审理活动,但它们误用法律或故意无视法律而产生重大不公,且缺乏上诉救济或上诉并不足以矫正不公。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姚坚,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私募资本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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