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答辩

special plea

special plea 特别答辩 1在美国指刑事被告人提出的有罪答辩或无罪答辩以外的其他形式的答辩。2在英国,指非以概括否认〔general issue〕的形式作出的答辩,而是提出一些确定性事项作为答辩理由,如未成年〔infancy〕、妻子的地位〔coverture〕、诉讼时傚法〔statute of limitations〕等。 (→special defence)

special plea Read More »

special defence

special defence 〈英〉特别答辩;特别辩护 在以前郡法院的诉讼中,如果被告人所要提出的答辩理由是以下几种之一时:债务抵销〔set-off〕、反请求〔counterclaim〕、未成年〔infancy〕、妻子的地位〔coverture〕、诉讼时傚法〔statute of limitations〕、破产〔bankruptcy〕、衡平法上的答辩〔equitable defence〕、1677年《防止欺诈法》〔Statute of Frauds〕第4条,他必须通知原告,否则在以后的诉讼中不允许他再提出。自1936年之后,特别答辩已不复存在,被告人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应将其答辩理由告知原告,但是他也可以不提供答辩理由而在出庭时进行答辩,不过法院可能会要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在苏格兰的刑事诉讼中,这种特别的辩护理由包括不在犯罪现场〔alibi〕、被卷入犯罪〔incrimination〕、自卫〔self-defence〕或犯罪时精神错乱〔insanity at the time of the crime〕。如果被告人要使用上述理由之一,就必须在庭审之前特别告知国王,否则将不许提出支持该理由的证据。

special defence Read More »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