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Doe summons

John Doe summons

轶名传票 1在送达时不知被告的真实姓名,而以「约翰·多伊」为其姓名之代称发出的传票。在送达后如明确了被告的真实姓名,可予补正;2美国国内税务署〔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向第三人发出的传票,旨在提供不知其姓名但负有潜在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Kelly,美国顶尖商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投资基金与基金顾问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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