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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英格兰古法)强制接受新主之诉 不动产权益诉讼的一种。当非劳役地租〔rent service〕的征收权被转让,承租人拒绝认可新的收租权人时,则后者可申请此令状开始这一诉讼,以迫使承租人接受并支付劳役租。该诉讼于1833年被废止。 (→attor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Anne,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投资顾问法联邦及地方注册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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