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rative negligence

comparative negligence

比较过失 该术语是指在损害赔偿之诉中,将原告的过失与被告的过失进行比较,以减少被告应承担的赔偿份额。它最早用于海事案件中,现美国许多州已用比较过失原则取代共同过失或混合过失原则〔contributory negligence〕。一般而言,被告的过错程度越高,原告为获得赔偿所需的注意程度越低,但无论原告的过错如何,都不能完全免除被告的责任。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ulie,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欧洲通信法规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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