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cipi res

mancipi res

〈拉〉(罗马法)要式移转物 指法律规定其所有权移转时必须采用法定形式的物,最初是必须采用要式买卖〔mancipatio〕的方式,《十二表法》〔Twelve Tables〕时可采用拟诉弃权〔cessio in jure〕的方式。与要式移转物相对称的是略式移转物〔res nec mancipi〕,其所有权转移毋需履行特定形式。要式移转物与略式移转物的区别类似于英国早期法律中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这种区分后为优士丁尼〔Justinian〕明文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郭敏,毕业于欧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涉及互动娱乐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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