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isprudence and theology
法学与神学 神学是研究上帝或被视为控制宇宙的最高存在,以及神与人的关系的学科,它系统地阐释人们的信仰和教义内涵。同样,法学家们通过法学建立起关于法律制度的目的、原则及方法的理论体系。在原始社会和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初期,宗教信仰与法律规定几乎完全吻合,事实上法律常被解释为由上帝授予人类,如摩西立法。在基督教经院哲学家,尤其是阿奎那〔Aquinas〕看来,上帝是宗教信仰、道德和法律的渊源,法律规范是用以促使人们行为与上帝意志相一致的准则。这种观点影响到自然法研究和近代学者的理论,构成连结神学与法学的桥梁。虽然宗教改革后新教法律神学家致力于使法学摆脱神学的羁绊,但是到16世纪及17世纪初,西班牙法律神学家仍继续在神学框架中探索法律的根源。从17世纪开始,法学逐渐从神学中脱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