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n Conquest
〈英〉诺曼征服 指1066年及后来诺曼人在威廉公爵率领下征服英格兰的历史事件。这一征服为英格兰法律的发展带来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其最重要的结果是盎格鲁-撒克逊的国王和贵族为诺曼-法国世系的国王和贵族所取代,后者以服骑士役为条件保有大片土地;诺曼法语被强制接受为王廷的官方用语;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贤人会议〔witanagemot〕转变成了国王的御前会议〔Curia Regis〕,后来从中分出了财税法庭〔Exchequer〕、王座法庭〔King’s Bench〕和民诉法庭〔Common Pleas〕;对教会进行了重组,并加强控制,限制了其政治权力,区分了教会法庭和世俗法庭;建立了新的社会组织结构,重新分配管辖权;树立了国王的最高权威。一句话,这种后果是一种制度性的变革,建立了强有力、高效运作的政府,严格确认和执行国王的权利。这为后来亨利一世、亨利二世发展普通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果没有诺曼征服,英格兰将可能不是和法国及南欧而是和斯堪的那维亚及北欧发生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