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sin

seisin

n. 占有 在英格兰,指自由人对完全保有地产〔freehold〕的占有。它表明了一个自由人与一块地产之间的相对关系:他在这块地产上享有完全保有的地产权 〔freehold estate〕。后来这个词也用来指对动产或某种权利的占有。seisin不同于possession和occupation,它主要是基于一种分封关系而产生,在这种关系下,一旦某人占有了某块地产〔be seised of such land〕,他便拥有近乎所有权的权利。而possession在法律意义上仅用来指租约地和其它动产的占有,occupation则指实际上的占有、占用〔actual possession〕。seisin的成立须以具备某种占有的意图为要件,这种意图要求占有人主张一种完全保有地产的权益〔freehold interest〕。依此如果某人进入土地时拥有某项权利,则法律不再要求进一步的证据而仅依此权利推定其占有意图;相反如果他进入土地时没有权利依据,则他必须显示出要获得占有的意图。另外,在分封关系中,seisin的最终成立还需转移占有〔delivery of seisin〕的特定仪式,但后来则简化为契据〔deed〕的交付。占有一旦成立,就推定持续存在,直到有新的占有出现。在普通法早期,占有先后通过权利令状〔writ of right〕,新侵占之诉〔assise of Novel Disseisin〕,恢复被占继承土地之诉〔assise of Mort d’ancestor〕和各种进占令状〔writs of entry〕来保护。到了近代,随着封建因素的淡化,「seisin」虽常见于制定法中,其含义已相当于「所有(权)」〔ownership〕。 (→freehold; possession; occupa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Peter,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专注翻译各类与能源与矿业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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