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tement of action

abatement of action

终止诉讼;使诉讼无效 指由于被告提出了使诉讼暂时或永久无效的事由,而使整个诉讼被推翻或终止。在普通法上,它是指诉讼的绝对终止,当事人如有任何进一步的诉讼请求,都必须重新提起诉讼。但在衡平法院及其它一些按近代程序规则行事的法庭中,仅指由于缺少适格的诉讼当事人而使所有的诉讼程序暂时中止,对此,可以按续审状〔bill of revivor〕恢复诉讼。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李黎,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消费者金融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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