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ssory after the fact
事后从犯 即明知犯罪已经实施,帮助犯罪人逃脱逮捕或惩罚者。在美国,根据大多数州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事后从犯作单独处理,有4条要求:1他人已经实施了重罪,而且必须在从犯实施之前已经完成;2从犯不能与主犯同罪;3从犯必须亲自帮助主犯以避免重罪处罚;4从犯的帮助必须具有明知故意。《模范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认为事后从犯其实不是共同犯罪人,按「妨碍审判罪」另行处理。有时缩写为「accessory after」。 (→access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