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s of partnership
合伙协议 一种书面协议,签字各方依此成立合伙关系。合伙协议不同于合伙预约〔agreement for a partnership〕。合伙预约是为将来缔结合伙关系而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如果合伙预约因一定事由而终止,则合同当事人可以提起普通法诉讼以使损害得以补救,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衡平法以防止欺诈行为等造成损害后果的发生。而合伙协议签订后,合伙关系即正式成立。合伙协议应当包括合伙当事人各方的姓名、合伙关系开始的时间、合伙企业的性质以及所在地等内容。合伙关系存续的时间、合伙人利益和风险的分配与承担,以及账目结算、入伙与退伙、合伙事务的处理、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事项也可以在合伙协议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