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 of gravity doctrineglossary / CENTER-OF-GRAVITY DOCTRINE, 最密切联系原则, 法律关系重心原则 center of gravity doctrine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关系重心原则 在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时,适用与争议事项或争议当事方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的原则。 (→most significant contact theory) 词条贡献者 译者Wendy,欧洲知名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文件。
dominant contacts rule dominant contacts rule, 最密切联系原则 dominant contacts rule 最密切联系原则 根据该原则,法院得选择与某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全部或部分因素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作为本案件的适用法律。该原则既是一个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同时它更作为一个灵活的开放型的系属公式,大量出现于各种法律选择法中。该原则因其缺乏一个客观标准而只是允许法官在选择适用法时衡量政策和政治利益而受到批评。在选择何种连接点作为适用法律的基础方面,该原则不能向法官提供选择标准作为指导。
center of gravity doctrine CENTER-OF-GRAVITY DOCTRINE center-of-gravity doctrine. Conflict of laws. The rule that, in choice-of-law questions, the law of the jurisdiction with the most signific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