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mpartglossary / champart, 地租 champartn. ) 〈法〉地租 依照双方协定或习惯,土地所有者将土地授予另一方,条件是后者将每年收成的一部分交给土地所有人。 (2)助讼;帮讼(=champerty)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Ting,世界知名语言学院法律英语专业,专注翻译各种与专业责任纠纷有关的法律文件。
rentcharge RENTCHARGE, 地租 rentcharge n. (永久性)地租 指从出让的土地上按年或定期收取的永久性地租,通常以契据或遗嘱方式设定,出让人及其继承人除收租权外,对该土地无复归权,但附有欠租可扣押欠租人的动产或收回土地的条款。此类地租为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地役权不同,只能以地租收取者身份而非土地所有人身份享有。根据英国1977年《地租法》〔Rentcharge Act〕,永久性地租自1977年8月22日起被废除,原先存在的此类地租应自该法通过之日起或第一次支付地租时起满60年时终止,以两者中后一个到期日为准。(→fee-farm rent)
rent RENT, 地租, 租金 rent n. (1)地租;租金 为占有或使用财产,尤其是不动产,而支付的对价,通常是按期支付。在古代,佃户等使用土地、房屋和其他不动产也要付租金,一般按年支付,可以采用金钱、财物、役务的形式。 (2)(罗马法)永租权合同 指通过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土地等不动产转让给另一方,由后者作为财产永久的权利人,但以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一定量的农作物为代价。 (3)经济收益 指成本与收益的差额。 v.租赁;租用 指依租约等占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