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ubinatus
〈拉〉(罗马法)姘居;姘合;纳妾 指没有配偶的男女,以永续共同生活为目的的非正式结合。由于市民法对正式结婚设有种种限制,故当时罗马社会除正式婚姻外,又产生一种事实婚,它无法律上的效力,但也不受政府的惩罚。后裁判官法承认姘居所产生的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构成婚姻的障碍。优士丁尼〔Justinian〕并规定母亲与子女间互有抚养赡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权,男方对女方有一定的遗赠权。
〈拉〉(罗马法)姘居;姘合;纳妾 指没有配偶的男女,以永续共同生活为目的的非正式结合。由于市民法对正式结婚设有种种限制,故当时罗马社会除正式婚姻外,又产生一种事实婚,它无法律上的效力,但也不受政府的惩罚。后裁判官法承认姘居所产生的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构成婚姻的障碍。优士丁尼〔Justinian〕并规定母亲与子女间互有抚养赡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权,男方对女方有一定的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