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itutor
〈拉〉(罗马法)担保人;保证人 依约对他人之债务承担履行责任的人。
surety n. (1)保证;保证人 指按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为该人履行债务责任的人。例如,甲对乙负有金钱之债,丙基于有效对价向乙允诺,在甲不能偿还时由其承担支付款项的义务,则丙即为主债务人〔principal debtor〕甲的保证人,而其允诺亦构成保证合同〔contract of suretyship〕。在英国,它与guarantor均为保证人,区别甚微,只是对前者的要求更为严格,通常须以盖印债务证书〔bond〕的形式作成才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在司法程序中发生的保证,亦多采盖印债务证书或债务证书〔bond or recognisance〕的形式。在美国,它的含义广于guarantor,例如《统一商法典》〔U.C.C.〕第1-201条之 (40)即把guarantor作为它的一种。同时,在其他情况下,它与guarantor又有相当不同,而指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果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而清偿债务,则其获得向主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在数个保证人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其中一人履行了全部保证责任或超过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则由其他共同保证人〔co-surety〕分担,即使其中一人已经破产的,亦可令其余有偿债能力的保证人分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就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所有担保利益〔benefit of securities〕享有权利。因此,如果某一债务上既有保证证书,又有抵押〔mortgage〕作为担保,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债务后,有权以抵押权人〔mortgagee〕的身份从设立抵押的财产中获得补偿。如果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解除债务,则也免除保证人的责任,除非其保留对保证人起诉的权利。此外,债权人变更主合同的,或者在主合同未违约之前以新合同替代的,保证人的责任亦免除。 (2)〈美〉连带责任保证(人) 在美国判例法上,该词与一般保证人〔guarantor〕相区别。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受同一文书的约束,同时生效并具有同一对价,故其在成立之始即是最初的允诺人与债务人,因此,其通常应对主债务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承担责任。而一般保证合同〔contract of guarantor〕则是独立完成的,并没有主债务人的参加,它通常在主合同成立之前或之后达成,其对价与主合同对价亦相异。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共同作出允诺,故其应承担第一顺位责任〔primary liability〕,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承担偿债义务。而一般保证人系单独作出允诺,故其只承担第二顺位责任〔secondary liability〕,只有在债权人对主债务人采取正当措施后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概而言之,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对他人债务或义务的保证,一般保证人是对主债务人具有偿债能力或支付能力的保证。 (→suretyship; guaranty;…
security n. (1)担保;担保物;担保人;担保书 指使某一权利的受益或实现更为安全或确定的东西。担保可以分为两类:人的担保〔personal security〕与财产担保〔security on property〕,后者亦称物保〔real security〕。人的担保是指由第三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得到履行,该第三人亦被称为保证人〔surety or guarantor,在苏格兰写作「cautioner」〕。财产担保或者物保则是在特定财产或权利上设定的担保,以补充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允诺,并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可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与人的担保相对,财产担保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即使债务人发生破产、逃匿、死亡等事件,债权人亦得通过该担保财产而实现其权利。它包括抵押〔mortgage〕、质押〔pledge〕、留置〔possessory lien〕等不同种类。财产担保可以分为积极担保〔active security〕与消极担保〔passive security〕。对于前者,债权人可以通过出卖担保物的方式实现其债权,例如抵押、质押;对于后者,债权人仅有权扣押财产,直至其债权获得实现,但不得出卖。财产担保亦可分为特定担保〔specific security〕与浮动担保〔shifting security;floating security〕。前者是指在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例如在某一土地上设定抵押;后者则是指当实现担保时在特定范围内的所有财产上设定的担保,例如浮动抵押〔floating charge〕。此外,按担保的成立方式还可分为以协议方式成立的担保与根据法律规定而设立的法定担保。该词有时亦指设立担保的物,当事人订立担保的文件,或指提供担保的人,但在表示「保证人」时英语中多采「surety」。 (3)证券 一种法律文件,其持有人可以此证明其对某一企业享有所有权(例如股票〔stock〕),或者其在与某一企业或政府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中为债权人(例如债券〔bond〕),或者其享有其他的权利(例如认股权证〔option〕)。该词的具体含义非常广泛,且在不同的制定法中亦具有不同的外延。一般情况下,它表示一种基于对公共企业进行投资而非直接参与所产生的权益。该词在用作本项含义时多采复数形式。 (4)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