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poral punishment

corporal punishment

肉刑;身体刑;体罚 指施于肉体使之感受痛苦的刑罚或处罚方法,区别于财产刑或罚金,如鞭笞〔flogging〕、铁烙〔branding〕、断肢〔mutilation〕等,也可以包括监禁刑。早期对认为适用死刑尚无正当根据者以肉刑罚之是很普遍的。但英国自18世纪晚期以来肉刑的使用已大为减少,而作为对狱中违反监规的犯人的处罚措施却得到了最长时间的保留;关于父母或教师能否对子女或学生实行体罚则存在很大争论。在美国,尽管许多州的制定法禁止鞭打学生,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仍确认学校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使用体罚;而对于鞭笞他人,美国宪法第八条修正案将其视为一种「残忍且异常的处罚」形式而予以禁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erry,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欧洲隐私及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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