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mark rule

ear-mark rule

标记规则;指令用途规则 适用于破产法中的一项衡平原则,指在出借人向债务人发放贷款以使其能够向特定债权人清偿债务时,该笔资金即专门为该特定债权人留存,故如果债务人丧失对资金处分权的控制,该笔资金也并不构成债务人财产的组成部分,其他人不得对其主张优先受偿权。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王漾,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擅长翻译各类与雇主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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