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endly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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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之火 在火灾保险中,对于火灾的构成要件并无统一的界定。美国法律将火分为「友善之火」与敌意之火〔unfriendly fire; hostile fire〕:友善之火是指为一定目的而故意在一定范围内点燃并燃烧的有用之火,如火炉内的火;敌意之火是指越出正常范围或在不该燃烧的地方燃烧的火。敌意之火被认为是火灾的构成要件之一,友善之火则不然,如保险标的物意外落入火炉而遭烧燬或损坏,属友善之火所致,不构成保险责任。但是,友善之火超出其正常范围则会转变为敌意之火,如点燃香烟之火为友善之火,但点燃的香烟落在地毯上将地毯烧破或引致地毯燃烧,友善之火即转变为敌意之火,构成保险责任。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成昱,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集体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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