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sessions

general sessions

〈英〉治安法庭 旧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治安法官主持的存卷法庭。在每年四个季度的指定时间开庭时,称为季审法庭〔quarter sessions〕,只有伦敦和米德尔塞克斯〔Middlesex〕两地可以在其他时间开庭。1971年废除。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晓琳,国际知名商学院金融专业,专注翻译各类与金融服务与投资管理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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