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bhouse’s Act

Hobhouse’s Act

〈英〉《霍布豪斯法》 即1831年的《堂区委员会法》〔Vestries Act〕,是改善管理堂区委员会的采纳法〔adoptive Act〕,后来除第39条关于乡村堂区会议的规定外,其它条款均被1849年《地方政府法》〔Local Government Act〕取消。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William,国内知名法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及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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